秦汉律篇二级分类说--论《二年律令》二十七种律均属九章
秦汉律篇存在二级分类,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以及传世文献中不属于九章的汉代律篇,应是九章之下的次级律篇.从九章律的形成过程,可以逆推战国秦汉时期律典的形成轨迹.李悝、商鞅、萧何编纂法典时,将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的单行律加以分类,以其中一个单行律名作为该类的一级律篇名,由这样的六个或九个一级律篇构成当代的律典.在汉代,有关礼仪、朝仪、宫禁方面的法规亦被纳入”律”的范畴,与律令同录于理官,但是它们还没有取得与九章同等的地位,九章被视为正律,而它们则以旁章的形式存在.晋时旁章消失,中国古代法律体系进入新的时代.
九章律、二级分类、<二年律令>、魏律序、正律、旁章
K2(中国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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