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的”监察官”
斯巴达监察官的源头可追溯到部落首领.这些特权人物既是国王的助手,又是贵族利益的代表,对国王起到一定的牵制作用.但这时的监察官与古典时期的监察官不具有可比性.它由国王任命,服从于国王,人数大致是三人,以宗教、军事职权为主.真正的监察官产生于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之后,公元前700-前670年之间.它由所有斯巴达公民选举产生,主要代表平民的利益,一年一任.其职权由监督权、司法权、立法权、宗教权、军事权组成,但以前三者为主.
斯巴达、监察官
K2(中国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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