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农民家庭人口生存条件分析--对20世纪30-40年代冀南农村的考察
在土地私有制社会中,农民家庭人口的生存水平与家庭占有土地状况和生产条件有很大关系.20世纪30-40年代,冀南农村自耕农以上家庭在调查村庄约占1/3,多数家庭有生存条件不足之虞.尽管土地缺乏者可以通过做农业佣工或从事非农活动维持自身和家庭成员的生存,但若没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或比较完善的生产条件,很难摆脱生存窘境.贫穷使无地少地和生产条件欠缺的家庭成员的婚姻、抚养子女的能力以及家庭规模都受到影响,制约了农民家庭人口乃至区域人口的增长.
华北农村、1930-1940年代、家庭人口、生存条件
K2(中国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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