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初年卫所制度的变革
卫所变革指清代对明代遗留卫所的处置,顺治三年(1646)卫所制度变革原则的确立是这一过程的重要环节.顺治初年,清廷采取裁革卫所军丁月粮、将部分卫所屯地拨与八旗军丁耕种、除免卫所祖军等措施,对卫所制度进行了初步调整.因时制宜的措施随着经验的累积和新问题的出现,终将回归常态的制度设计,体现为顺治三年十月由兵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规定是综合了多项讨论和决议后作出的总回复.本文分析了“卫军改为屯丁”“卫所必不可裁”、卫所武官由世袭改流官以及都司或府与卫所的领属关系等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原因.兵部制定的变革原则实为以直隶、江南为中心的卫所变革经验的阶段性总结,成为日后指导清代整个卫所制度变革的基本准则.
顺治、卫所制度、变革
F753.0(712);K248;F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ZD082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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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