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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诉讼文书中的稿票考释——以浙南诉讼文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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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地方诉讼过程中,衙役时常会下乡传唤拘提、调查取证以及饬令遵谕,需当场出示由州县长官签发的差票,但各地遗存诉讼档案实则多为稿票.本文试以“晚清龙泉司法档案”为中心,结合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所藏的浙南地区诉讼档案,从稿票的形制、类型入手,对其稿内用印、栏章和旁注进行考证,并重点分析传讯类稿票,指出清代稿票具有私密性与可修性,同时强调地方档案中“过程文献”的重要性.

清代、稿票、形制、传讯票、过程文书

D929;TP311.52;G27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科技攻关计划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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