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盛京巡察官考述
自雍正三年 (1725年) 起, 清廷以盛京行政积弊之故定期派遣科道官巡察盛京, 其后又改派京堂官, 至嘉庆二十三年 (1818年) 正式废止.盛京巡察官初以稽查陪都各机构所行事件之完成情况为基本职任, 乾隆十二年 (1747年) 时乾隆帝重新界定该职官的职司权力, 将其自雍正朝时即已模糊存在的延展职权合法化, 使之正式成为清廷监临盛京的重要渠道之一.但是盛京巡察官以品秩较低的外来官员身份, 难以真正介入盛京政务, 并易与本地官员龃龉, 进退维谷.及至嘉庆后期, 盛京巡察官的派遣日益造成盛京本地的供应之烦, 其停派亦成为必然.本文梳理盛京巡察官的发展脉络, 检视其职掌与权力的演进过程及实际运作, 分析其废置的多重原因以及清廷在设废之间的政治考量, 并反思这一制度设计的作用与局限.
盛京、巡察官、职官制度
2018-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