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清律例》“比照”与“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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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清律例》“比照”与“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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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清律例》和清代司法实践中,“比照”与“照”虽然存在着混用的现象,但两者是有区别的.“比照”定拟,与实犯有间,所以其后果与依“照”定拟之案相比有时会有区别.区分了“比照”与“照”,对我们理解清代的立法、司法及法律运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比照、照、实犯、《大清律例》

2013-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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