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55.2007.02.006
清前期京师初级审判制度之变更
@@ 对于清代京师地区所实行的初级审判制度及其在清前期的变化,就笔者所见,专门研究甚少[1].本文试利用相关文献记载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此作一个较为具体的研究.大体而言,京师地区司法审判制度确定于乾隆年间,以后至清末新政之前,虽也有变更,但基本框架一直保持稳定.
清前期、审判制度、文献记载、清末新政、乾隆年间、地区、司法、清代、框架、案例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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