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755.2002.01.005
光绪癸巳科广东乡试史料(上)
@@ 清代的科举制基本沿袭明制,每三年举行一次,分四级进行考试,第一级为童试,取中者为”秀才”;第二级为乡试,取中者为”举人”;第三级为会试,取中者为”贡士”;第四级为殿试,取中者为”进士”.因科举是清政府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统治者对它极为重视,称其为”抡才大典”.为杜绝场闱中不断出现的种种弊端,清廷在对临场考官之监试及应试考生之答卷等方面,均做有极详明的条例规定,并于每届科试前,一再严申历朝有关圣谕及科场例禁,以对考官及士子进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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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中国史)
200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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