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7544.2020.02.013
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承诺的效力探析——以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为研究视角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地方政府与投资方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的情形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招商引资协议的法律定性及效力判断的不同,表明适用“一刀切”模式之不妥当,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合同磋商过程以及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等综合考量判断.定性之不同不影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运用.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有效,但在政府出现越权或违约等效力瑕疵时,相对人仍可以采取复议或诉讼的途径救济,并可同时主张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
招商引资协议、税收优惠承诺、诚实信用原则、信赖利益保护、法律规制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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