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社会组织参与失独群体扶助服务问题研究
社会组织贴近基层、灵活、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优势使其在参与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尤其是参与失独老人扶助服务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有效弥补了政府在失独群体养老领域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但由于政府财政扶持力度较弱、相关部门评估监督缺位,以及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有限、内部人员流动性大、未形成长效扶助服务机制等问题,限制了社会组织在参与失独群体扶助服务中的作用.因此,需要从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监督评估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失独群体扶助服务的供给效率.
社会组织、失独群体、扶助
C913(社会学)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失独家庭'社区+'差异化服务模式研究"16CSH074
2020-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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