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在信访工作中的转化运用
法治不仅仅是依法律而治,更重要的是依法律精神而治.跳出法律条文本身,将相关法律所涉及的规则、原则及精神转化运用到信访治理工作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法治思维不是党员干部的"专利",作为每个党员干部集合而成的单位部门同样需要有"部门法治思维".在信访工作中,需要将"权利与义务对等"、"因果关系认定"、"有审必判"、"主客观相一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法治思维转化运用到信访维稳工作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思维、信访工作、部门、转化运用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7年度理论创新课题"基层信访治理法治化保障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GZLLLH2017069
2019-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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