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6.10.012
核心素养:法学教育的新引擎
法学教育承载着知识、理论、理念、思想、价值观教育的使命,应把核心素养作为新引擎,以教学供给侧改革为切入点,从教师、教材、教法三方面去撬动法学教育质量体系的重构,逐步提高法科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信仰"等重要素质.教师应从教学工作者转变为教育工作者,将学生从应试教育的绑架中解放出来,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加教育附加值.教材应从法科知识本位的独木桥变为多学科融合的立交桥,开设罗马法、英美法中的一些核心课程,强化法律逻辑教学,并注重与其他学科的融合.教法应从校内的单向教学变为校内外结合的探究性双向教学,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景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来激活教材知识,并借此将综合的司法实践能力与个人的情感、态度等加以整合,从而使学生思维得到训练,境界得到提升.
法学教育、核心素养、法律信仰
G640(高等教育)
2016-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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