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5.01.012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为逐步适应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中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希望改变以往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的社会管理方式,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政府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首要维护者,必须发挥社会治理的主导作用,通过发挥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主导、为社会大众全心全意服务的政策主导、以法治为社会治理基石的制度主导作用,使社会管理向注重社会治理和服务转变。
社会治理、政府主导
D630(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北回族地区社会治理体制运行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3XSH006。
2015-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