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4.05.042
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探析
中小学在校学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中小学教师在法律上负有维护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和心理健康安全的义务.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是中小学教师履行学生安全职责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难以适应校园安全工作的需要,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在分析现状与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培养和提高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的几点建议.
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培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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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2(初等教育)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安全责任意识现状及培养研究,201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2DFX037
2014-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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