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3.07.013
从“司法拍卖上淘宝”透视网络司法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的司法拍卖形式,虽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却一直遭到拍卖行业的质疑.网络司法拍卖在降低拍卖过程中的成本支出、提升标的物的变现率和增值率、杜绝拍卖过程中的不当干扰、预防和限制司法腐败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也会加剧监督和管理的难度、导致新一轮的资金沉淀、难以保证网络的安全性、限制参与的主体与客体、难以实现竞买人的救济权、加重法院的工作负担.为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的积极效用,应该在观念上理性看待网络司法拍卖、创新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技术创新、理清网络司法拍卖的法律关系、充分结合线下拍卖的优势.
网络司法拍卖、独特优势、理性检视、改革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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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3-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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