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3.04.016
浅论“二奶”权利的法律保护——从密尔“伤害原则”出发
从“伤害原则”角度看,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该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制裁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而且从人权的平等保护,权利的多元化,以及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的角度而言,“二奶”的权利不应被克减,不应被排斥在权利的边角,而是应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二奶案、伤害原则、权利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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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7(中国法律)
2013-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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