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2.07.013
浅议“不当出生”之诉
"不当出生"(wrongful birth)是相对近期的成就,承认由"不当出生"引起的诉讼可成为诉因是各国共同趋势。在不当出生的情况下,父母在一生中都不得不接受其子女因残疾而遭受生活不幸的现实,且要支付大量的医疗、人力照顾以及特殊教育的费用。对其特殊抚养费用应依各国通说给于赔偿。
不当出生、诉因、请求权
D922.7(中国法律)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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