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1.10.013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三论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虽然是一种无名合同,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大量存在,它具有一般企业承包合同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应从合同主体、客体、内容及意思表示等方面来认定。在诉讼主体确认上,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与当事人在对外经营中的纠纷,其诉讼主体是不同的。
内部承包合同、效力确认、诉讼主体确认
D922.1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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