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1.05.022
从法院独立到法官独立——浅论我国的司法独立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有两个维度,一是法院独立,二是法官独立,本文否定了在我国实行法院独立的可能性,认为实行法官独立是实现司法独立的现实选择.并且进一步分析了转型时期社会环境和法律条文存在脱节的现实,指出审判要实现政治性和技术性的统一,在二者出现背离的情况下,技术性要服从政治性,以便实现更高层次的价值.最后本文认为要保障法官独立审判的权力,明确审判委员会的权力界限,逐步使审判的政治性和技术性得到统一.
法院独立、法官独立、社会环境、政治性、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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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6(法学各部门)
2011-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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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