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1.04.019
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问题研究
近年来,在校中小学生伤害事故不断发生,而部分家长认为只要把孩子送到学校,若发生以外,学校就必须负责.于是一旦意外发生,家长立即把学校告上法院,学校因此常常疲于应诉,以至于正常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严重损害.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没有充分了解或根本不懂法;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法律的误解,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和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确界定学校、学生和侵权第三人的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对校园伤害事故学校的民事责任进行探讨,以及提出一系列笔者的建议.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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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学校管理)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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