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0.11.008
乡村治理主体的利益冲突与规制
乡镇政府、乡村精英、村民个体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已成为当下中国乡村治理的事实模式,在肯定三者利益一致性的同时,更应看到它们之间利益冲突的一面以及由此所带来的问题,现行乡村利益冲突解决机制由于其本身的缺陷,无法从根本上化解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应当建构一种新的利益协调机制以化解多元村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乡村治理、村治主体、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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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2011-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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