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10.08.062
情辞切切法理昭彰——论陈水扁案判决书的文化韵味
判决书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其写作长期受到"千篇一律"、"过于刻板"、"缺乏文采"的困扰,当前,改变判决书写作旧貌,提升宣导功能的呼声在业界日益高涨.日前,台湾大法官蔡守训执笔的陈水扁案一审判决书公布以来,两岸均为其判词情感之真切、词锋之锐利、文采之烁烁而喝彩.该判词为我们内地判决书写作丰厚文化内涵、加强教化功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情理、教化、判决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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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04(文学创作论)
2010-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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