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9.10.016
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其法理学分析——以权利本位范式中的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为视角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建立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机制的重要创新,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检察改革,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本文以人民监督员制度为研究对象,展现、分析和研究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性质,揭示其背后的检察理念的创新与发展,并试图以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理论阐释其合理性.
人民监督员、检察、权利、权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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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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