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探析
世界上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有英美两种模式:英国通过制定立法加以规定,美国通过替代措施未给予立法也起到相同作用.我国对此制度是否立法一直存在争议,本文试从分析英美强制性要约收购制度到肯定我国采取英国立法模式及如何完善此制度方面作以评析.
强制性要约收购、立法质疑、完善
11
DF5(民法)
2009-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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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要约收购、立法质疑、完善
11
DF5(民法)
2009-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0-31,3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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