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8.06.053
浅析民国时期(1912-1949)的治藏政策
民国时期(1912-1949)的治藏政策,表现为利用政府宣言和根本大法等形式,强调西藏地方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中央建立了专门管理西藏地方事务的中央机构─蒙藏事务局、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沿用清朝旧制,由中央加封达赖和班禅,主持其灵童转世和坐床典礼;吸收西藏地方代表参政议政、参加国家管理,加强西藏地方对中央的向心力等.这些政策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浅析、民国时期、治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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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58(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08-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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