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7.11.023
浅析死刑的存废
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死刑的种类繁多,其存在的合理性从来没有受到怀疑.自从18世纪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贝卡里亚提出废除死刑以来,死刑的存废之争已经持续了两个世纪.主存论与主废论围绕着人的生命价值,死刑是否有威慑力,死刑是否违宪,是否有利于惯切罪刑法定主义,是否符合罪刑目的,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死刑虽然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它却有着其他刑罚所不具有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死刑存废的问题上,应坚持继续保留死刑,同时进行必要的改革,使死刑发挥更大的作用.
死刑、存留、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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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03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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