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7.11.020
析信息资源数字化传输中的权利形态
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传输行为,受著作权法保护,即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本文通过对信息资源数字化传输法律关系的理论分析,考察了这一法律关系中的各权利形态,从而为实现信息数字化传输行为的规范化、公平化提供法理依据.
信息、数字化传输、网络传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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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08-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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