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7.10.016
论仲裁中的自裁管辖权原则
自裁管辖权原则是当代仲裁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解决的是"对管辖权的管辖权问题".然而我国目前的做法与此有些出入.笔者结合宋连斌、黄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建议修改稿)>的一些做法,进行理论分析,提出了自己对这一理论引进的建议:将广义"并行控制论"与狭义"并行控制论"相结合,同时采取"事后审查"的办法,发展中国仲裁体制下的自裁管辖权原则.
自裁管辖权、并行控制论、事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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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7(法学各部门)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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