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益维护与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创新——兼论经济法责任的客观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4053.2007.03.022

社会公益维护与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创新——兼论经济法责任的客观性

引用
生活中如虚假广告,缺陷产品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何有效规制?本文提出要进行法律责任形式的创新——把发布更正广告、召回缺陷产品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以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而论证此类法律责任即属于经济法责任,经济法责任是独立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责任类型,其根本特征是直接的社会公共公益性,根本目的是直接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或消除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潜在威胁.

经济法责任形式、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责任的客观性

9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4-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1008-4053

21-1405/D

9

2007,9(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