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6.08.020
关于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思考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由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证人制度规定的不完善,导致证人出庭率低,证言可信度差,使得证人证言在民事诉讼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已成为各级、各地区人民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困难,本文从证人资格、证人出庭义务、证人权利三方面进行探究,以期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
证人资格、证人出庭义务、证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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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06-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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