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5.04.010
论公共行政主体社会化
在当代我国的公共行政中,政府行政依然是最重要的、居于主体地位的公共行政.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非政府公共组织作为政府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已经在拓展公共行政领域,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与品质方面越发表现出其优越性.非政府公共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公共行政是公共行政主体社会化的必由之路,也将大大推动我国公共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公共行政、公共行政主体、非政府公共组织、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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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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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