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5.03.005
谈《反分裂国家法》的特点
<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号由全国人大通过并于当日公布实施.它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制定的依据充分;二是立法宗旨和范围明确;三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明确;四是和平统一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最大诚意;五是"非和平方式"是附条件的迫不得已的无奈的选择.它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它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统一的法律;是一部促进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法律;是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解决台湾问题、反分裂国家法、法律、非和平方式、中华民族、领土完整、立法宗旨、和平统一、国人、国家主权、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党和国家、中国、选择、系统、人民、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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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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