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4.02.016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主要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有限性和股东人数及资本确定性和设立程序的简易性等优点.因此成为现代社会数量最多的公司形式;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运作不太规范,有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和限制企业规模等弊病.因此这种公司形式主要适合于中小型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简易性、债权人、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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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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