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053.2002.04.002
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探讨
政府信息是一种综合社会价值的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可以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目前多数信息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是公开的情况却不令人乐观.加入WTO后,为了适应其透明度原则,政府必须将一定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信息公开的完善立法.本文通过考察政府信息公开的现实意义,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强调立法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就立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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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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