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

引用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省畜产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瘦肉精”等有害物质.如有违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瘦肉精、有害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违法犯罪行为、畜产品安全、市人民政府、非法经营罪、严厉打击、刑事责任、市场稳定、身体健康、人民群众、公安机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当事人、刑法

K29;D92

2011-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畜牧兽医

1672-9692

21-1515/S

201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