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省畜产品安全和市场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瘦肉精”等有害物质.如有违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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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D92
2011-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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