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无检疫证明运输鸡产品案件的查处及启示
@@ 2004年9月2日中午1时,我所接到举报电话,在南宁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有一车可疑无正常手续的动物产品.我所派出两名执法人员前往,到场后向货主出示监督员证,经调查发现该车运载为冷冻鸡产品,数量约为5 t,货主吴某只能提供防城港市工商局出具的<工商局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提到该冷冻鸡产品是尹某在东兴市收购后被防城港市工商局以”无证(营业执照)收购”予以查扣,经防城港市海关查验确认其为国内鸡产品,由防城港市工商局对尹某处罚后卖给吴某的.由于案值较大,不适合当场处理,即要求货主将该批鸡产品运回所里作进一步调查.经请示领导,我所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
检疫、证明、运输、鸡产品、防城港市、工商局、处罚决定、货主、公路收费站、执法人员、营业执照、收购、冷冻、国际机场、动物产品、调查、监督员、运载、请示、南宁
S858.34+3(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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