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977/j.cnki.lnxk.2015.01.006

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

引用
在最大限度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下,检务信息也应当坚持“最大限度公开”。从应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范围包括“检察事务信息”和“检察执法信息”;从实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的范围会受到传统保密理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为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在宏观上把握公开推定、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原则,并将二者范围和标准的界定纳入专门立法议程。

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公开、公开范围、确定原则、立法模式

D916.3(法学各部门)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公开实施机制研究》编号14AFX013;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校级重大课题编号2012-XZZ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4-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岭南学刊

1003-7462

44-1005/C

201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