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4.01.014
论维权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刑法规制
维权型农村群体性事件具有产生背景复杂、维权事由合理、参与主体特殊等特点。借助政治考虑的软法以宏观掌握案件处理方向是必要的。司法机关可通过严格入罪实质条件、宽松适用从宽情节、大力推行刑事和解以实现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可以通过情法相融的审判过程、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向公众表明事件的是与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促进和谐社会。
群体性事件、维权型、农村、刑法适用
DF613(刑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资助项目《群体性事件中的罪与罚》编号09YJC820094;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乡土社会刑事法律实效研究---以刑事和解制度为切入点》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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