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保障视阈下基层维稳机制有序运行的路径探析
如果基层维稳机制有序运行的逻辑起点不从保障民权入手,不谋求建立一个动态的、均衡的“政府维稳与公民维权”的良性互动关系,仅靠单纯的“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和信访“一票否决”等手段,长此以往,会使基层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矛盾不断累积、叠加和发酵,最终会造成基层社会的不稳定性,动摇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因此,要实现基层维稳机制的有序运行,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有序运行的理念应当是基层政府理性对待公民的维权行动;有序运行模式应当从单纯的秩序维稳型向民权保障型维稳机制转变;有序运行的路径应当构建以“民权保障”为前提的法治型维稳机制.
保障民权、基层维稳、有序运行路径
D035-3(国家理论)
2012-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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