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11.05.011
地方政府虚省实市强县撤镇的改革思路
秦统一后,我国长期实行政府三级制。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中央、省、县、乡镇四级政府的建制,后又在省、县之间增加地级市政府而成五级。当前正在开展的省直管县改革,弊大于利,从吸取历史经验及国家的长远利益考虑,地方政府应实行虚省实市强县撤镇的改革。即省成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保留并充实市级政府,扩权强县,撤消乡镇政府。地方政府的改革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应充分讨论论证。
地方政府改革、虚省、实市、强县、撤镇
D035.1(国家理论)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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