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09.03.013
地方性法规立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以广东为例
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与各国立法模式存在必然关联.我国虽然主要采用立法的计划模式,但也开始了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众参与探索,其中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立项的公众参与走在全国前列.应当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立项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在公众参与的主体构成、角色定位、事项范围、参与方式、途径和程度、效果监督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加强制度完善.
地方性法规、立法立项、公众参与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9-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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