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7462.2007.05.012
自由与秩序:政治文化视角下的中美制宪选择
自由与秩序,是制宪的两种基本制度理想.美国在独立战争胜利之后,选择了"自由至上,兼顾秩序"的制宪理想,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一套稳固的国家制度.而中国在革命型政党的领导下首先建立了人民主权国家,然后进行制宪,其制度理想追求的是稳定的秩序.中美制宪理想的选择差异,既受制宪过程中特殊政治环境的影响,更与各自深层次的政治文化思想密不可分.
美国、中国、制宪选择、自由、秩序、政治文化
D93(各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BFX013
2007-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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