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
在分析滨海旅游资源概念的基础上,从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旅游区的社会经济条件、交通可达性4个方面构建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以辽宁省沿海经济带18个滨海县区为评价单元,综合应用主观赋值法和分异指数ID计算公式,建立评价模型,进行滨海旅游资源适宜性实证分析,研究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的等级和空间分异规律.结论:(1)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整体较好,但差异明显,大连市的适宜性最高,大洼县最低,其中最高区是最低区的1.7倍;(2)在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的4个等级中,大连市区、金州区、旅顺区和丹东为资源极适宜区,庄河、盘锦、凌海和大洼县的资源适宜性较差;(3)辽宁省旅游经济带旅游开发适宜性空间差异 ID=0.7,说明其差异明显.
滨海旅游、旅游资源适宜性、主观赋值法
F592.6(旅游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17113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9YJC790135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