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378.2005.01.017
简述微量物证的发现及提取
犯罪行为是物质的运动,无论犯罪分子如何狡猾,在任何犯罪现场都不可避免地留下与犯罪分子或犯罪过程相关的微量物证.一经发现并提取到罪犯遗留在现场和从现场带走的某些微量物质,经比对检验鉴别,即可为侦破案件提供证据.过去微量物证不受重视的一个原因是,微量物证具有形微量少的特点,由于没有系统掌握发现和提取的方法,致使微量物证的利用率较低,因而应加大对微量物证知识的教育.
微量物证、载体、重点部位、发现、提取
D918.93(法学各部门)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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