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378.2004.06.013
实现程序正义的双重保障体制
近年来,学术界对"重实体,轻程序"等错误做法给予了批评,但仅停留在重视程序的非工具性价值的问题上还远远不够,应当设计出实现程序正义的法制途径,使程序正义落到实处.文章拟就国情,寻求程序正义实现的思想保障,探求程序正义实现的制度保障,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使程序正义以渐进式的、多元化的方式逐步影响我们的社会,最终成为中国的"法治"精神.
程序正义、思想保障体制、制度保障体制
D925.3(中国法律)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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