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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1416.2023.01.01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定罪标准比较研究

引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均涉及虚开行为,且都是针对发票的犯罪,实践中在两罪的认定上容易发生混淆和模糊.从行为方式上分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包含四种法定类型;虚开普通发票罪的虚开行为应符合刑法共犯理论,在与虚开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时才能认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和"介绍他人虚开"行为构成本罪.从行为对象上分析,伪造发票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上述两罪;从保护法益上分析,在导致国家税收利益受损时才能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虚开发票罪只需要违反普通发票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即可构罪.

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发票行为

D924(中国法律)

长春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委托项目

2023-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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