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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1416.2022.05.009

洗钱罪的司法适用问题探析——以《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为背景

引用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但修改后的洗钱罪在司法适用中引发了一系列疑难问题.洗钱罪删除主观要件"明知"后降低了入罪标准,但是仍然要求行为人对七类上游犯罪具有概括的主观认识."事前的通谋"是判断成立上游犯罪共犯的标准.事前的通谋不仅包括主动参与型,也包括被动答应型.一般情况下,对于本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对于他犯则直接构成洗钱罪,例外情况下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洗钱罪、明知、事前通谋、罪数

D924.33(中国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2021SSCX20210053

2022-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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