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9.05.017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与当事人关系研究
审理期限作为实践性很强的司法制度,应该加大对审理期限的实证研究,为审理期限的合理设置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审理期限应该理解为建议性规定.当事人与审理期限的关系密切,可以通过诉讼契约对审理期限进行约定.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影响审理期限的计算.对于审理期限的变动,人民法院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和申请加速审判.对于即将超审理期限和已经超审理期限的案件应当规定救济措施.对于一审超审理期限的案件,可以从诉讼费用上对当事人进行弥补;对于二审超审理期限的案件,可以从缩短二审的审理期限和限制发回重审等方面进行弥补.
审理期限、当事人、诉讼费用、诉讼契约
D925(中国法律)
2019-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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