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1416.2018.06.006
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改革的框架性思考
当前的公共安全形势对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在政府改革的框架内完成,又要突出专门机关的职能特点,有效解决公安机关目前存在的分工过细、布警重复、职能交叉、资源浪费等现行体制问题.对此,应当以2018年国家层面的党政机关改革精神为参照,围绕警务改革的价值取向与评价体系、大警种大部门改革的主要模式、坚守派出所工作的"初心"构建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
警务改革效果评价、公安改革、大部门大警种、派出所改革
D631.13(国家行政管理)
公安部2017年公安理论及软科学计划项目"基层公安机关大警种大部门改革机制研究"2017 LLYJLNST055
2019-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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